Ethics在CFA 1级考试中占了15%,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点。Ethics主要分为3部分,分别是Code of Ethics, Professional Conduct Standards, 和GIPS。Code of Ethics是CFA考生和会员需要遵守的道德行为准则,第二部分ProfessionalConduct Standards是职业行为准则,约占整个Ethics板块的90%。最后一个Global InvestmentPerformance Standard,是一个国际上表述投资业绩的标准。
今天讲解的内容是ProfessionalConduct Standards中的Independence andObjectivity(独立性和客观性)。CFA官方道德手册中的描述是:
其中,礼物根据来源可以分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礼物和从客户手中取得的礼物。上市公司所送的礼物,只要是昂贵的,能让分析师丧失客观独立性的礼物一概不能收受。而客户的礼物则可以被区别对待。比如,投资表现远超预期,那么客户有可能会拿出礼物或提成来酬谢分析师。这种情况下,分析师可以接受礼物但需要在接受前对雇主进行披露。如果在接受礼物前因故未能向雇主披露,那么必须在接受礼物后向雇主及时披露且获得书面同意。
另外,买方的基金经理不能够尝试去影响卖方分析师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如果一个基金经理重仓了一只股票,而卖方分析师则正好负责发布相关股票的研究报告,那么基金经理以任何手段企图影响分析报告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都属于违规行为。
其次,CFA会员和考生如果以研究员身份参与由上市公司出资的行研并出具报告(Issuer-paid Research), 会员需保证上市公司所出具的费用不会影响研究结论的客观性,且向公众披露研究报告是由上市公司出资撰写的。
最后, CFA协会建议会员在travelling fund(应上市公司的邀请进行的出差调研而产生的费用,例如机票,食宿等)的问题上,选择自费或自己公司出资的方式以维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只有当一般交通工具如商业飞机无法到达目的地时,CFA member和考生才可以乘坐上市公司的私人飞机(Chartered jet)。
礼物的收受,买方与卖方的利益冲突,由上市公司出资撰写的报告,和travelling fund均为CFA Ethics中的重要考点。